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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与住房法律信息2026年10月18日0 次浏览

房东能涨房租或者拒绝续约吗?

只要在对的时间提出,您就可以坚持续约一次,为期2年;房东只能以法律列明的理由拒绝,比如拖欠租金,或者房东本人的家人要搬进来住。续约时,月租或保证金最多只能涨5%。续约要求须在现有租约到期前6个月至2个月之间送到房东手里。外国承租人常常错过这个窗口,原因是房东的信息都是韩文,或者以为签证不满2年就不能续约。并非如此:续约后的租约,承租人日后仍可提前3个月通知而结束。

怎样提出续约要求?

续约要求权(계약갱신요구권)只能在固定的窗口期内行使:到期日前六个月开启,到期日前两个月关闭。以2027年3月31日到期的租约为例,大约是2026年10月初到2027年1月底。到了2月才发出要求就晚了。

请采用书面方式,这样日期和内容都有据可查:

  • 给房东发短信或聊天软件消息,用韩文写,下面附上您自己的语言。一句简单的话就行:계약갱신을 요구합니다(“我要求续签租约”)。
  • 房东不回复或双方关系紧张的,再补寄一封内容证明(내용증명)。
  • 截图保存,画面要显示日期和房东的号码,并在手机之外再存一份。

房子由中介代管的,也告诉中介一声,但必须收到这项要求的是房东本人。

房东能以哪些理由拒绝?

拒绝理由实际上指什么
拖欠租金您曾经累计拖欠过两个月的租金
欺骗您靠说谎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租到了房子
约定补偿您和房东达成协议,房东已付给您相当的补偿
擅自转租您未经许可把全部或部分房屋租给了别人
严重损坏您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把房子弄坏了
房屋灭失房屋全部或部分毁损,租约已经无法维持
拆除或重建签约时已有计划并已说明、出于安全需要,或依其他法律被责令
房东自住房东本人或其父母、子女确实要住进来
其他严重违约承租人严重违约,或者有使租约难以继续的重大事由

想向新房客收更高的房租,或者更愿意租给韩国人,都不在这张表上,不能作为拒绝的理由。

房东说有亲属要搬进来,我能核实吗?

搬走之前不容易查证,但法律给了您事后的救济。房东以这个理由拒绝续约后,如果在您本可续住的那2年里,无正当理由把房子租给了别人,您可以请求赔偿。除非拒绝时已经约定了金额,赔偿额取下面几项中最高的一项:

  • 拒绝时三个月的月租,保证金部分折算成月租一并计算
  • 新承租人的租金与您的租金之差,乘以2年
  • 您实际遭受的损失

对已经离开韩国的承租人来说,难处在于收集证据。搬出之前,请房东用信息写明拒绝的理由和那位家人的姓名。和邻居或楼管保持联系,并留意同一套房子有没有再挂出来出租。

月租或保证金最多能涨多少?

续约时的涨幅,上限是现行月租或保证金的二十分之一,也就是5%。市或道可以用条例为本地区定一个更低的上限,所以请向区厅问一下您住的地方有没有这种规定。另外,距上次涨价不满1年的,不能再要求涨价。

现行条件续约后的最高金额
保证金10,000,000韩元,月租500,000韩元保证金10,500,000韩元或月租525,000韩元
全租保证金150,000,000韩元157,500,000韩元

房东想把一部分保证金改成月租的,另有一个由施行令规定的转换上限。您已经多付了超出法定限度的部分的,可以要求退还。

请注意,这个上限针对的是续约和租期之内的涨价。租约单纯到期,您按双方自由商定的条件另签一份全新的合同时,一般认为不适用这个上限。这也是要把您的要求明确定性为续约的原因之一。

我的签证撑不到续约后的2年,还要续约吗?

通常还是要。续约视为按原条件再订2年,只有月租或保证金可以在上限内调整。但提前退租的权利只对您单方有利:您随时都可以发出通知,通知送达满三个月租约即告结束。所以续约不会把您绑到一个签证够不着的日期。在您等待延期、变更身份或新的工作录用期间,它能让房租保持稳定。

同一处房屋,这项权利只能用一次。如果您过去因为双方都没表态而自动续约过,请问问律师您那一次续约要求权是否还能用。

房东发来一份新的韩文合同,我该签吗?

先读再签。续约沿用原来的条件,所以第一份租约里没有的新特约,例如清洁费,或者不许您把住址登记在这里,都不会自动生效。请对照5%的上限核对金额。保证金上涨的,请在记载涨价的那份文件上重新取得确定日期(확정일자),因为增加的那部分钱只从新的日期起受保护。在多出的钱离开您的账户之前,先调一份最新的登记簿看看。

下一步

今天就找出租约上的到期日,往前倒数6个月和2个月。如果您正好在窗口期内,这个星期就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。如果房东已经拒绝,或者要涨5%以上,我们可以帮您审查理由和数字。本所咨询需要付费。您联系我们后,工作人员会给您回电,并说明费用。

법무법인 대한중앙
1533-7377

适用法规

《住宅租赁保护法》(주택임대차보호법)第6条之3第1款(到期前6个月至2个月提出续约要求;第1项至第9项拒绝事由),第6条之3第2款(只能续约一次;续约期间2年),第6条之3第3款(条件相同;租金和保证金可在第7条范围内调整),第6条之3第4款及第6条之2(承租人可随时终止续约后的租约;出租人收到通知3个月后生效),第6条之3第5款及第6款(以自住为由拒绝后租给第三人时的赔偿),第7条第1款及第2款(1年内不得再涨;涨幅上限二十分之一;地方条例可定更低上限),第7条之2(保证金转为月租的限制),第10条之2(超出限度所付金额的返还),第3条之6第1款(确定日期)。转换比率由《住宅租赁保护法施行令》规定。

以上为一般性信息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每个案件的情况都不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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